艾尔铁诺历五六五年八月十一日 艾尔铁诺王国 杭州
落琼小筑之内,紫钰满脸不悦,看着眼前不请自来的客人。
一名身着骑士装甲的男子,态度倨傲,朗声道:“末将蒋忠,奉将军之令,送来书信一封,请小姐过目。”
接过婢女递来的香茶,细细茗了一口,紫钰缓缓道:“你们将军没脸见人吗?怎么连传个话,都得用送信的。”
“送信本是小事,以将军的身分,自然无须为这等杂务劳神费心。”
“哦!没胆量的主人,会养出没教养的仆从。”紫钰冷冷道:“你主子平日是教你,用这等礼数送信的吗?”
“用何等礼数,要看出使的是什么地方。”蒋忠忿忿不平,凭他“四铁卫”之一,在江湖中的地位,肯折节送信,已是天大的屈辱,这女子居然还敢跟他要求“礼数”!
实在不明白,为何将军会给他这样的一个任务。
“如果小姐不收,那末将就告辞了。”
话没说完,陡觉眼前一花,也不见紫钰怎么起身,整个人如幽灵般,倏地出现在面前,蒋忠大吃大惊,双掌护住前胸,脚踩青云步,急忙后退,拉开距离,以防敌人进袭。
甫一定神,却发觉紫钰仍好整以暇地,端坐在五丈外的小机上,细斟慢饮,动也没动一下,适才的一切,仿佛只是幻觉。
再加细看,原本紧握手中的信,已不知何时,被放至紫钰的茶几之上。
蒋忠这一惊非同小可,想不到这看来风吹会倒,美的像朵花般的少女,竟是身负绝顶武功,适才她一进一退,动趋若神,已是江湖上极罕见的身手了。
紫钰展开信札,迅速览过,蓦地脸上一红,扬声道:“你主子这是什么意思?”
领教过对方的武功,知道紫钰非是普通人物,蒋忠一改前态,小心的回答:“将军的意思,是希望小姐能够自重。”
“自重?”紫钰心下大怒,那个讨人厌的家伙,总爱干涉自己的行动,这次居然明目张胆地要她自重。
“回去告诉你的主子,就说……”说到半途,紫钰娥眉猛地一紧,跟着娇叱一声,扬手将信札射回。
紫钰出手虽快,信札来势却慢,飘飘荡荡,恍若无力。蒋忠不知何意,看到信札已至面前,伸手欲接。
“接不得。”
不知由什么地方而来,一人闪电现身,挡在蒋忠之前,猿臂轻展,将信攫于掌中,接着便是声闷响,信札爆炸,碎纸满天飞扬。
蒋忠吓出了一身冷汗,看不出这女子外表温静,一出手居然如此刚烈,更兼有这等凌厉的内力,刚刚若他当真接信,以那爆炸的威力,莫说出丑,弄不好甚至当场废去一只手掌。
“多谢将军出手相救。”见到主子现身,蒋忠躬身下拜。
“藏头缩尾的家伙,终于肯露面了吗?”紫钰冷哼一声,她便是因为发觉了这讨厌的人潜伏在左近,所以才猛下重手,借此逼他现身。
“将军”的外表十分俊朗,高佻的个子,白皙的皮肤,就像尊完美的雕像,有种看不出年龄的美感。
金色的短发,如同赤金般耀眼,而形状极为姣好的脸孔,覆盖了半边面具,湛蓝的眼珠,灿若水晶,内中散发的,是足以使人冷彻心扉的光彩,配合唇边犀利的笑意,让所有人明白,他,决不是易与之辈。
“你不该硬逼我现身啊!紫钰。”
“男子汉大丈夫,敢作敢当。”紫钰道:“公瑾,你有胆子干涉我的行事,就没有胆量承担吗?”
打从入门的第一天起,基于某种潜在的危机感,紫钰便瞧这个师兄不顺眼,讨厌他的作风,讨厌他的言语,原本自制功夫甚强的她,只要碰触到有关这人的事,便很容易因为被他的气质所刺激,而愤怒得失去理智。
“没有错,本来雷峰盛会怎么样,与我无关,全由你负责,依照师尊的意思,我只需从旁督导。”公瑾道:“可是,那野小子的进境,出乎了我的意料,在短短时间之内,成长惊人,当然,莉雅公主的出现,也是造成失算的理由。”
“这样发展下去,我原本的规划,有受到破坏的可能,为了要确保这种情形不会发生,从现在起,监视他们的工作,由我亲自处理。”公瑾停了停,道:“再说,我怀疑现在的你,有处理大事的能力。”
“你这是什么意思?”紫钰怒道。
“没什么,只是有些担心,小师妹会否因为沉溺男女情爱,而失去了正确的判断力。”
一声巨响,紫钰举掌一拍,将坚固的茶几,轰断成两截。
“你自己的私事出了问题,少全往我这推。”紫钰怒喝道。
“喜欢什么人,那是我自己的事,轮不到你来管,对于我所倾心的男人,我相信他有他价值的存在,可是,我不会因为这样,而忘记了本来的责任,公与私,我分得很清,也会处理的很好。”
尽管急怒攻心,紫钰那倾城的美丽,仍没有半点失色,两颊绯红,凤目含威,怒气勃发的她,虽然失去了平时的冷静温婉,但却更增添了三分英气,丽如盛开的火红玫瑰,艳美绝伦。
美人含怒,真是件赏心悦目的风景。面临对方的怒意,公瑾好整以暇地欣赏着。
“要说公私不分,你最好检讨一下自己,恩师的命令,只有要我们在中秋之夜,以血开封,取出宝物,并没有提及其他。”紫钰一一分析,冷静回辩道:“换言之,除此之外的种种,全是你自己的私事,与任务无关,我无需听你的指挥,更无需为你的私事成功与否,而有稍毫顾虑。”
公瑾不语,好半晌,他开口道:“真是遗憾!这么看来,你我之间,已经没有和平的解决方法了。”
乍闻此言,紫钰不由吃了一惊,同门多年,公瑾为人,她知之甚详,这师兄城府极深,平日善于隐藏实力,若非紧要关头,决不轻易出手,今次他主动诉诸武力,这么看来,他进行的计画必是非同小可。
“好,胜者为王,大家手底下见真章!”
师兄妹谈判破裂,剧斗随之爆发,众人眼前一花,两人已经对在一起,“碰、碰、碰”声连响,转瞬间便已交手百余招。
紫钰展开身法,闪形幻位,脚底依照玄奥步法,变化无端,忽焉在左,忽焉在后,偏生姿态美妙,衣带飘动,如穿花蝴蝶般,曼舞翩翩,看的旁观众人眼都痴了。
公瑾使的也是同一门功夫,两人交手间,在厅堂间幻化身影无数,功力稍弱之人,完全掌握不住他们的动向。
蒋忠看的啧啧称奇,“他师兄妹俩对招,使的不知是什么功夫,这等好看,简直就是在跳舞,哪是在施展武功。”
他可不知,这“踏雪惊鸿”身法,是白鹿洞十八代院主,女侠李清照,恃以成名的绝学,动趋之间,形如羚羊挂角,无迹可寻,出手攻击,一沾即退,教人难以追击,且每出一招,便随之变化一次所处方位,端的是变幻莫测,防无可防。
紫钰衣带飘飘,一经真气灌注,便如一件厉害兵器,亦刚亦柔,遥遥制敌,再不时夹以双掌,攻势极为凌厉,但无论她如何进攻,如何换位,公瑾挥舞两臂,轻迅灵动,将周身三尺守得水泻不通,竟是攻之不入。
两人素知对方了得,而彼此间功力伯仲,当真要分出输赢,非得生死相博不可,是以招式尽管好看,攻击看似凶猛,手底的劲力却不强,只打算把胜负限制在“给对方一点颜色”的层度。
“小心了。”
到了第三百回合开外,公瑾猛地变招,双掌速度加快,点、拍、击、戳、勾、刺,一双肉掌,拳、掌、指、爪,交落错杂,眨眼间竟生出了二十来种兵器的变化,众人看的神驰目眩,大声赞了声:“好。”紫钰的婢女喝采之后,惊觉不对,为小姐的安危担心起来。
“这厮竟练成了胡笳十八拍!”紫钰心下一惊。
胡笳十八拍,是白鹿洞三十六绝技之一,当年才女蔡琰旅归,于白鹿洞书院中整理典籍,回思半生凄苦,她才华本高,又是旅经异邦,见识广博,广览天下秘笈后,大彻大悟,竟创出了这套号称“长短兵器无所不包”的散手,胡笳十八拍。
胡笳十八拍,练者必须先博通各式兵器之用法,运用纯熟,方可修息,而其中的呼吸功法,气息拿捏,极难控制,故习者甚少,修成者更少,想不到公瑾竟尔练成。
知道此功厉害,紫钰不敢怠慢,抱元守一,凝神待敌,两道“绕指柔红”激射而出。
“西王母族的绕指柔红!”公瑾长笑声中,两臂环抱成圆,将太极掌势融会于散手,运劲一揽,将两缕指风接过,纳于掌心,以太极缠丝劲缓缓化消。
“五指齐发,看你怎么化劲!”紫钰娇喝一声,便要发指,公瑾岂容她再度奏功,胡笳十八拍化为漫天掌影,急旋而下。
紫钰举臂相迎,斗在一起,两股内力互相碰撞,爆出震天巨响,登时气劲狂流,撕空毁物,厅内摆设乱成一团,场中余人全给震退。
两人身形急变,自屋内斗至屋外,从地下打到半空,转眼间交手近千招,紫钰连连变招,想扳回先机,奈何“胡笳十八拍”果是不朽神技,公瑾掌势一开,刚柔并济,矫若九天神龙,攻似水银泻地,守若火云铁桶,紫钰猛催掌劲,四处游走,居然还是落在下风。
“这样下去怎么成,说不得,得用真功夫了。”知道公瑾并未展开全力,而自己竟已显出如此丑态,紫钰恼怒至极,决心施展真功夫了。
“睁大眼睛看好。”紫钰骤提真气,欲发猛招,不料,胸口蓦地剧痛,一口气提不上来,招式大乱,给公瑾趁隙印上一掌,轰落地面。
紫钰连退数步,才拿定桩子,蓦地,脚下所立土地,砰然爆裂,鲜艳的血丝,自苍白的嘴角滑下,显然已受内伤。
众婢女惊呼连连,忙着上前相助,同时组了一道人墙,以防公瑾追击。
“认输了吧!我虽然只用了两成力,但是,应该足够让你起不了身了。”公瑾淡淡道。
紫钰本有旧伤,只要用力过久,便会触发伤势,此事公瑾自是熟知,他不欲与紫钰反目成仇,是故激斗多时,连一半的功力都没有使足。
当然紫钰亦是如此,只是,紫钰的身体无法久战,公瑾则是蓄意久斗,等到她伤势发作,在她背心气门印下一掌,让她受点小伤便是了。
“胜负已分,要是你没什么意见,这件事就这么说了算。”夹着胜利的余威,公瑾冷冷笑道。
然而,他的笑容持续不久,特别是当他看到紫钰挣扎站起身的时候。
“不要再斗下去了,你经咏已伤,勉强运气,对身体的损伤重大。”
“……”
“取出宝藏,拿到九天冰蟾,可治疗一切伤患,对你也有好处,还是别固执下去了。”
忍住疼痛,紫钰推开婢女们的搀扶,铁青着脸,竭力将四散的真气,重新逼纳于丹田,想恢复行动力。
这样运气,自是加剧伤势,但她的眼神里,闪烁着“为了守护重要的东西,不惜一战”的坚定意念,教人不敢轻视。
见她手臂不住颤动,知道紫钰还想再战,公瑾原本冰冷的表情,有了抹讽刺的微笑。
想不到,这个自尊自豪,对人间俗子不屑一顾的女子,竟也有着这样的一面。
那个男人,真有这般价值么?
“我明白了。”
把披风一扬,公瑾转身离去,蒋忠连忙跟随在后,行至门口,公瑾回头道:“你就继续做你的保护人吧!不过,你的爱心范围,仅限于那小子,对于其他的人,希望你不要多事。”声音一停,人已在十丈之外,飘然而去。
强敌已去,紫钰再也撑不住,大口鲜血喷出,颓然倒地。
这个人终于正面表示他的意愿了,对兰斯洛而言,他势必是个太过庞大的强敌,以目前的兰斯洛,根本连与他抗争的资格也没有,自己又能够保护到何时呢?
“兰斯洛……”
意识逐渐模糊,这是紫钰昏迷前的最后一个念头。
夕阳时分,杭州城郊的永福楼客栈,兰斯洛、小草坐在三楼雅座,对看晚霞。
兰斯洛的爱情大事,有了大步进展,便全心致力于参予雷峰盛会的准备,事实上,远自一月以前,他与小草便利用种种机会,去探勘雷峰塔,搜集资料。
雷峰塔内藏宝物,这已是千余年来,公开的秘密了,自八月起,每至夜半,奇异的光华,将塔周围映出一片氤氲,而中秋子夜,惊人的灵光,汇成光柱,直冲天际,历时一柱香,五百里之内,清晰可见,完全是神物现世的征兆。
而不知有多少才智之士,竭力搜索,试过了各种可能的方法,翻遍一瓦一石,仍是毫无所获,唯一可疑的漏洞,便是地底。
雷峰塔的地下,土石异常坚硬,无法挖掘,不少有心人士试着探测地底,却仍宣告失败,更有甚者,所有曾经打过这类主意的人,都在事后惨遭横祸,死于非命。
当然,这正是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宣告,所有努力的方向,几乎都肯定,要解开雷峰之谜,答案必在地底,可是,任谁也无法摆脱“地底诅咒”的命运。
在五百年前,魔导师公会的七人顾问小组,便因试着解咒,全部横死当场,自那以后,便没人敢在尝试了。
到现在,雷峰盛会,已经成了一个江湖盛会的代名词,虽然人人知道,觅得宝物的希望,极为渺茫,但一些落魄多时,在武林中混不出名堂,或是初出茅庐,想找个成名机会,像兰斯洛这样的青年,却仍然期望能够找到宝藏,一举成名,故而与会者水准日降。
总之,仅管宝物找不着,杭州城的旅馆、饭馆,却是大蒙其利,每年八月,城里涌入大批寻梦者,旅馆供不应求,连带卖小吃的小贩,也大发利市。
唯一伤脑筋的,就是艾尔铁诺政府。
因为城内龙蛇混杂,寻宝人彼此间剑拔弩张,气氛紧张,更有些人,存心借着大批人聚集的盛会,惹事生非,想要成名。
这样的局势,管理上稍有不慎,便会形成难以想像的大暴动,甚至形成国际问题,是以每任官员,皆为此神伤胃痛,深恐官帽不保。
而眼下的杭州军区总兵,钱继尧,就是此中佼佼者。他前日的荒谬命令,激发的暴动,那可不是一言两语可讲得清的。
依照过往习惯,雷峰塔在七月中便封闭,由官兵把守,直至中秋。
这期间,只有官方特别聘请的前辈高人,方有资格入内探勘。
兰斯洛、小草名不经传(正确说来,他们是大名鼎鼎的头号通缉犯),自然不可能进入,是以这些日子,小草仅由远处观望。
靠着多日观察,以及雷因斯·蒂伦密藏的资料,加上本身的判断,小草肯定,雷峰塔之下,的确不寻常。只是,事情有许多疑点。
宝光的出现,已有千余年,推算时间,是在雷峰塔落成一甲子之后。
可是,这段时间前推五百年前后,在这之间,并没有什么宝物失落于该地的消息,而分析该时期有关神秘宝藏的传闻,也是毫无头绪。
那么,埋在地底的东西,究竟是什么呢?
再者,地底的诅咒,绝非天然,更非开始即有,而是在宝塔建成后,方有此事,否则若是不能破土动地,雷峰塔如何兴建。
雷因斯·蒂伦的宗卷记载,建立宝塔是艾尔铁诺王室,一名王妃为还愿而兴建,可是,当要仔细追溯的时候,一切线索模糊不清,难以调查。
如此说来,是有人一开始便知晓宝物的秘密,为了不让宝藏现世,才建塔掩饰,还下咒封印,断绝后患,而且,这个人可能与艾尔铁诺王室关系匪浅,方能以如此神通,千余年来隐身于幕后,令各方追查无功。
这人是谁?他并不是要独占宝物,否则又何须藏宝,可是,藏宝的原因是什么?
最古怪的,是每当小草接近雷峰塔,身体深处就会有种不寻常的感觉,雷因斯·蒂伦的王女,每一代都是最杰出的魔导师,小草虽未修习魔法,但天生的资质仍是远超凡人。
在她的感觉里,雷峰塔之中,有股特别的阵形,源源不断地在运作,架构十分复杂,功用不明,而且与生平所学的架构大异,不知是什么东西。
这一切,都只有等到中秋夜晚,实地探勘方能明白了。
“楼下好像有人开始排队,不知是排什么东西。”发觉一楼的人群渐渐增多,又不像顾客,小草颇感好奇。
“你管他们排什么。吃你的吧!”兰斯洛看着刚买的瓦报,飞快地将桌上食物送进嘴里。
“唉!可惜紫钰小姐,打昨天起身体不适,不然就能与我们一起出来了。”
昨天一早去找紫钰的时候,看门的丫嬛,说是紫钰突然急病,不能见客,而且医师吩咐,拒绝任何人打扰,让兰斯洛吃了闭门羹。
“人家难得生病,你就让她好好睡吧。”
对于紫钰的身分,小草始终抱持疑虑,担心她对兰斯洛不利,但随着时间过去,也逐渐释怀了。
“什么叫难得生病,人家弱女子一个,哪像你我粗枝大叶,她生病,我们本来就该关心才对。”
“弱女子……真是个大骗子。”小草心里暗骂。
“懒得理你……喂!你别吃那么快,等一下还要去帮枫儿买吃的,小心她在家不高兴。”小草自斟自饮,脑中整理相关的资料,顺便欣赏屹立夕阳中的雷峰塔。
因为担心上街后的种种困扰,同时也希望多一点与兰斯洛独处的时间,所以小草把枫儿留在家,协同兰斯洛进行勘查工作。
永福楼的位置,可以直接看到雷峰塔的全景,是以两人常至此地,喝茶、吃饭,兼调查。
“我说,那个莉雅公主啊……”
兰斯洛突然的一句,把小草惊的失了魂,口里茶水喷的老高,呛的咳嗽连连。
“唉!怎么这么糟蹋,居然用鼻子来喝茶,你妈没教你,小孩子不要随便浪费粮食吗?”不知道自己是罪魁祸首,兰斯洛在旁说着风凉话。
“你……你说什么莉雅公主……”忙着止住鼻水倒灌,小草颤声问道。
“你自己看吧!”兰斯洛将瓦报递给小草,低声道:“艾尔铁诺那票家伙,把绑架莉雅公主的案子,一并算在咱们头上了,唉!虽然说钱是我们拿的,但是,人可不在我们这里啊!”
“人就在我们这里。”小草暗自骂道。原来,艾尔铁诺官方,把两件案子怀疑是同一批人所为,是以在两人的通缉令上,多加一笔。
对于自己“作案”的手法,小草有相当自信,不会留下线索,看来只是给人歪打正着,刚好碰上了而已。
但是,小草心中却有疑团,官府所发的通缉令,人物实在失真得过了头,她可不记得自己何时变成一名壮汉,而兰斯洛的那张图像,就更不像话了,她多次细看,总是有个令人发噱的疑问,兰斯洛何时入籍兽人族了?
赤先生的手下,与己方数次交战,虽然兰斯洛难得留活口,但是自己两人的相貌,对方该是一清二楚的,如果想藉通缉的力量,来给两人压迫,又怎会用出这等图像。
看来,这整件事的背后,只怕还有一个更深藏的计画,有人在暗中袒护他两人,是敌是友,目前不知道,但小草衷心期望,不要是敌人。
“掳人勒索、诈欺、恶意伤害、蓄意谋杀……唉!连我都成了无可药救的重犯了。”细数这近两个月中所犯的案子,小草为之叹气。
兰斯洛晒道:“有啥关系,大不了直接落草当强盗,有吃有喝还有拿,多好。”
“你想当强盗?”
“不要叫的像见了鬼一样,当强盗有什么不好的。”兰斯洛吃完最后一口点心,大笑道:“咱们干下了那么多案子,又绑票又杀人的,不是强盗是什么,本大爷是从山里面出来的,说是强盗也不为过,过去是强盗,现在是强盗,将来还是很有可能继续干强盗。”
懒的与他鬼扯,小草直接祭出尚方宝剑,“你想当强盗,我倒是无所谓啦!可是,紫钰小姐呢?难道要让她当强盗婆吗?”
提起紫钰,兰斯洛张大了口,一脸“对喔!”的痴呆表情,果然是致命的一击。
唉!一句话就搞定,真是无聊透顶。回思与兰斯洛相处的这段期间,小草思潮翻涌。
这是多有生趣的一段日子啊!将来自己倘若回宫,绝对不会忘记,这段时间的点点滴滴,一直到老,这将是她最温馨的一份回忆。
“去你妈的,老子打牌,你来卖花,摆明触老子霉头,给我滚……”
小草正思索间,楼梯间传来响声,一名黑袍女子,给人从四楼踹了一脚,像个车轮一样,滚到三楼来,余势未消,直滚到两人桌前,看她手里提着花篮,该是卖花的吧,尽管给人踢的像球一样,花篮里的花,半朵也没少,真是名敬业的女子。
乍见此景,兰斯洛、小草俱是一呆,刚想要有所反应,一名锦衣公子,带着四五名家丁,怒气冲冲地自楼上奔下,怒喝道:“老子还觉得奇怪,怎么今天打牌,从风头输倒风尾,原来是给你沾了霉运。”
一旁的小草听的快笑出来,你打你的牌,她卖她的花,在相互碰面以前,两者根本毫无相干,何来霉运可沾,真是“吹皱一池春水,干卿何事”。
那锦衣公子越骂越高兴,似乎把满腹输钱的怨气,全发泄在那女子的身上,“总之,全是你不对,老子今天非得好好教训你不可,家丁们,把她给我打得连她妈也认不得她。”
“等一下。”兰斯洛站起身来,脸上一派正气凛然,“欺负弱女子的恶行,就到此为止了,正义感强烈的侠士,决不会眼见你们欺凌弱小的。”说的得意洋洋,真的把自己当成说书人话本里面,行侠仗义的英雄了。
“正义感强烈的侠士?是谁?说的是谁?你不是山贼吗?”看兰斯洛猖狂的模样,小草强忍住笑意,不敢破坏他的英雄幻想症。
发觉有人插手,那公子打量兰斯洛两眼,见他只是孤身一人,没啥可怕,仗着己方人多,喝骂道:“小子,你是什么人,凭什么替这女人出头。”
兰斯洛仰头大笑,“铛”的一声,自腰间抽出柄钢刀,笑道:“就凭本大爷有刀。”
“哦!有刀就了不起吗?”
“对,本大爷就是非常了不起,怎么样,怕了吧!”
话还没说完,那公子使了个眼色,背后几名家丁,一齐抽出配刀,亮晃晃的,每一柄的尺寸都较兰斯洛的那柄为大,声势壮盛,相形之下,兰斯洛便显的很没用了。
“怎样,你不是说,有刀就了不起吗?跟我这几把比呢?”公子有恃无恐,显出一副得意的表情。
“哈!本大爷的刀,不同于你们的破铜烂铁。”
“哼!怎么个不同法啊。”
“我问你……”兰斯洛贼贼地笑起来,“你的头和这个桌子,哪个硬?”
“哈!老子修过铁头功,这区区桌子,哪比的上我。”
“是吗?”兰斯洛大笑声中,举刀剁向桌子。砍的太快,差点就砍到小草的手。
“你自知不敌,想砍桌子献丑吗?”那公子与家丁们,哈哈大笑,直至他们发觉,兰斯洛那一刀砍下去后,桌子丝毫无损,而那柄钢刀,却在与桌面相碰的瞬间,断成四截。
这张桌子并非特制,就算刀子再钝,桌子再坚硬,也绝无不损之理,更何况反将钢刀折成四段,这只有一个解释,那就是持刀者修为极高,事先以强猛内力股荡刀身,以致刀子自行迸裂。
自秘库一战后,小草处心积虑,想让兰斯洛能自行使用内力,奈何“雄霸天下”心法别走捷径,小草于武学一道所知有限,最后仍然失败,但小草却另行想了法子,透过某些特殊的吐呐法,向“雄霸天下”借来内力,兰斯洛依法修习,果然一举奏功,今日恰好试试身手,吓的几个人脸色顿青。
“那么,你们认为,自己的头,和这柄刀相比,哪个硬?”眯着眼睛,兰斯洛笑道:“本大爷给你们一个机会,三分钟内消失在我面前,否则本大爷会打的你,连你妈都认不出你来。”将对方适才威胁的话,倒加相向,兰斯洛正充份享受“欺凌弱小”的快意。
“大哥,我觉得这样不太好。”在一旁的小草,觉得有趣,过来参上一脚,“你不如打得他,连他妈都不肯认他。”几字位置一换,意义差别可大了。
天生具有暴力倾向的兰斯洛,听了这番话后,眼发异彩,不怀好意地瞪着那公子,摩拳擦掌,预备有所行动。
“欸,这位小公子请了,您小小年纪,为何出言如此狠毒?”那公子颤抖道:“我妈妈不肯认我,于你又有什么好处?”
“什么……”一时间有点没会意过来,自己好像是被调侃了两句,小草不由得一呆。
“废话些什么,这种人就是该受些教训。”兰斯洛得势不饶人,脸上表情越加恶形恶状。
“喂!两位朋友,这样暴力,对身体不太好……”那公子脸如土色,颤声道:“有话可以慢慢说,大不了不说话,我马上告辞,马上告辞……”说完,带着一群家丁,头也不回的跑下楼梯。
一群家丁连滚带爬地下了楼梯,而便在那公子要下楼时,他忽地抬起头,向小草瞥了一眼,嘴边泛起微笑,却不料恰好与小草目光相触,吓了一跳,大叫一声,脚底踏空,连滚带爬的跌下楼了。
看着对方狼狈的窘像,兰斯洛大笑起来。
小草却觉得有些迷惑,适才那少年公子虽是满面惊惧,但眼神中却有丝奇异的笑意,那不是一个心惊胆战的丧家犬,该有的情绪,是不是暗藏些什么呢?
而且,在那眼神之中,除了笑意,更有一抹无法形容的亲切与……熟悉!
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?
莫非……哦!
千万不要,千万不能是这个预想……只希望是自己太多心了!
“哈哈!行侠仗义,真是愉快。”没发现小草心神不宁,过足了英雄瘾的兰斯洛,显得很高兴。所谓的英雄豪杰,大概没有比这更肤浅的了。
“我说大哥啊!”小草强自定下心神,在兰斯洛耳畔低语,一向暸解兄长的她,提出问题,“这不像你啊!看到有人跌倒,你居然笑也不笑,还这么有正义感,是不是今天吃错药啦!”
“小草,你要明白。”听清楚了这个问题,兰斯洛森然道:“所谓的英雄,就是要比别人晚笑五秒钟。”
啥?
这是啥意思?
是不是说,倘若当时没有那个公子来当恶人,在这里笑到捧腹,满口饭菜乱喷的人,就是他老兄了。
这种想法,根本就是“因为好玩的坏人已经被他当了,所以本大爷只好扳起脸当好人了。”
果真是个廉价的英雄,小草摇头不已。
可是,世上的事,可能本来就是这样,看到有人滑倒,旁边的人在伸出援手的时候,是否也忍住了讪笑的冲动呢?
人的心,是同时具有善恶两极的,要找个百分之百的英雄,恐怕比找个方的太阳还难。
兰斯洛会在这方面坦承不讳,究竟是因为个性直接呢?
还是磨练不够?
小草不得而知,不过,这种率真的感觉,虽然不算优点,却也的确是她所欣赏的特点之一。
“嗯!救了人以后,听不到被害人的感谢,也是件遗憾事。”兰斯洛舔舔嘴,搜寻卖花女的踪迹。
小草听得差没昏去,“你这是哪门子的英雄。”这句话硬是吞了下去,她太清楚兰斯洛的个性,这么一问,他势必无赖的反击,“哈!本大爷本来就是强盗,怎么样。”面对这个转职速度惊人的兄长,她确实是一点办法也没有。
卖花女收拾东西,便要离去,兰斯洛眉头一扬,刚要出声,却给小草挡下。
“姑娘,卖花吗?”小草问道:“我想买束花送朋友,不知怎么卖?”
“是啊!是啊!买束花给紫钰小姐。”兰斯洛半途插嘴道。
卖花女一语不发,迳自把花篮递至两人面前,意示他们自行挑选,态度无礼之至。
兰斯洛不以为意,高高兴兴挑选花朵,反正他平常便是粗蛮无礼,别人这么对他,反倒是习惯的紧。
小草却留上了神,一般卖花人,听到有人肯买花,那还不是极力推销产品,唯恐顾客跑掉,怎会像这般爱理不理,好似存心赶客人一般。
虽说雷峰盛会的水准日降,但还是有不少风尘异人,潜身而来,是以杭州城中卧虎藏龙,谁也不知,街口的一个肮脏老丐,客栈的一名笑面伙计,会不会便是隐身风尘的武林高人。
小草不露形迹地仔细打量,生怕错待了异人,观察之下,果然发现怪处,卖花女身着黑袍黑衣黑鞋,全身裹得密不通风,宽大的黑斗篷遮住身体,连手上都套了手套,莫要说是面容,便是连半点肌肤也看不到。
此时天气虽已转凉,但仍是颇热,这女子如此装扮,行若无事,决非常人。
大凡江湖异人,均是特异独行、嗜好怪僻之人,似这等行径,可说司空见惯,小草不敢怠慢,专心应对。
“这朵吧!这朵菊花不错,带去给紫钰小姐。”
“拜托你。”小草叹气道:“紫钰小姐又不是重病,你拿菊花去,是会触霉头的。”
“那这朵吧!这花的颜色不错,她该会喜欢吧!”
“这朵更糟。这是黄玫瑰,它的花语是『爱情渐冷』、『妒忌』。”
“什么是花语?花的语言吗?”兰斯洛搔着头,不解道。
小草别了他一眼,解释道:“说是花的语言也不为过,那是某种人类间公定的语言,用一种花,来代表一个意思,借此传达心意。”
“哦!有这回事。”兰斯洛显的兴致勃勃,“这朵花怎样,它的花语是什么。”
“喔!这朵啊。你留着自己用吧,这是八仙花,它的花语是『吹牛的人』。”小草笑着摇头,道:“真是什么人挑什么花,你挑的全都是与幸福无关的东西。”
“我哪知道这么多,我以前在山上的时候,花朵的唯一用途,便是用来吃,那,这花篮里的花,本大爷全都吃遍了。”
“花篮里所有的花……你没搞错吧!”小草失声道:“这株夹竹桃是剧毒,你也能吃下肚。”
兰斯洛闻言,怪叫一声,“什么,老头子还告诉我这是养颜圣品,害我小时候拼命猛吃,这么说来,我会拉肚子,都是因为这鬼玩意儿罗!”
“你……你还算是人类吗?”
那花篮里的东西,还真是包罗万有,令人吃惊的是,许多不同时节开放,彼此间相隔千里之遥的花卉,居然都放在一起,足见有异,小草更是小心翼翼。
兰斯洛继续挑花,而这人的手气亦是一绝,尽是选中些不吉的怪花,代表“愚蠢”的石柳花,“不忠实”的月桂,“饶舌”的鸡冠花……然而,若是仔细一看,篮子里代表吉祥的花卉,为数稀少,这似乎也代表了花篮主人的异向思想。
到后来,兰斯洛随意地抽取每一朵花,想考考看此花花语,小草杂学博通,区区花语,她随看随说,不当一回事。
可是,回答至半途,小草心里蓦地一动,仿佛有什么重要的事,给自己遗忘了,想要去记起,却是怎么也想不起来。
“到底是什么事呢……好像很重要……为什么就是想不起来呢……”苦苦思索,找不出答案,抬头一看,一朵杏花,摆在自己面前。
“杏花,意思是『希望』。”见面至今,卖花女终于出声,她的声音,低沉而有某种磁性,听起来别有奇特的魅惑力。
“谢谢。”小草接过杏花,低声道谢。
卖花女拾回竹篮,视兰斯洛若无睹,转身便走,她步子好快,转眼间便消失在楼梯口。
“这是什么态度啊!”兰斯洛啧啧道,看见小草还是一副失魂落魄样,兰斯洛笑道:“不错吧!跟在本大爷身边,连魅力都增加了,买个花还碰着艳遇,有美女送花。”
“人家蒙着面,你怎么知道她是美女。”
“直觉,男人特有的直觉。”
“哦!是吗?怎么我就没有呢。”
为了自圆其说,兰斯洛努力地想了想,找了个答案。
“这个嘛!我想兔子的直觉,应该比一般男人要差吧!”
“谁是兔子……”
对于这个问题,小草已经不想辩解了,反正,他爱这样想也好,可以省去解释许多东西的麻烦。
想不出来的东西,就先放下吧!现在,也不是想东西的好时机,放枫儿独自在家一整天,实在不放心,该回去看看了。
刚想起身付账,楼下传来了喧闹声,几个酒客喝醉了酒,在大声嚷嚷。
“真可惜,好不容易探到那两个家伙的落脚处,围杀行动却没我的份,奖金泡汤,赤先生真是不够意思。”
“你想死啊!那两个家伙里面,有一个可是高手,咱们多少兄弟给他宰了,连赤先生重金聘来的杀手,都给他打退,凭咱们这等功夫,参加围杀,岂不是送死。”
“去你的,说的多严重似的,反正也是背后暗算,放火烧屋子,管他武功多高都没用,对了,你知不知道,为什么赤先生指定要先宰了那兽女,看他急的那个样,好像比那两个小子还重要似的。”
“你管那么多做什么,有酒就喝吧!干杯。”
兰斯洛大笑起来,“哈哈!你们想不到本大爷福大命大,不在屋里吧!”挽起袖子,便要冲下去,先拿这几个倒楣鬼开刀。
“大哥。”小草脸色倏地惨白,颤声道:“枫儿……枫儿还在屋里。”
兰斯洛猛然惊觉,骂道:“该死。”一把拉过小草,也不走楼梯,从三楼窗口纵身跳下,安全落地后,急奔回家。
枫儿天生力气甚大,而兽人族齿尖爪利,要是真的攻击起人来,无异于一名武功好手,但是,赤先生手下好手不少,绝对不是枫儿抵挡的了,何况若是他们直接在屋外放火,兽类天生怕火,不敢乱动,只怕就要因此被烧死在屋内了。
抬头远望,前方一片黑烟笼罩,烈焰飞腾,有不少房屋已被卷入火舌之内,火势甚大,灾情惨重,哀号之声,不绝于耳,路上许多民众,提携老幼,手里抱着抢救出来的家当,四下逃散,也有民众正自抚尸痛哭,哀悼已成焦尸的亲人。
兰斯洛心惊不已,脚步再行加快,冲到胡同巷口,看清眼前的景象,不觉呆在当场。
整条胡同,全给烈火吞噬,呛人的浓烟,不住由火场冒出,炙人的热浪,一波波扑面袭来,那种气体温度之高,甚至可以瞬间灼伤肺部,建筑物倒塌、物体受高热爆裂、生物的哀嚎,编织成了一曲“火场三重奏”,教人不寒而栗。
一般的火,不该烧成这样,对方果真凶残,为了避免与兰斯洛正面冲突,造成过多死伤,便以兰斯洛的屋子为中心,在其四周的屋子预伏爆裂物,在一起引爆,让火势断绝所有出路,一举把屋里的人烧成焦炭。
只是,无辜的居民,遭了池鱼之殃,因走避不及,葬身火窟者,不计其数,足见对方做事不择手段,毫无人性的作法。
兰斯洛想也不想,找了桶水,把自己淋湿,在随便找了条棉被遮身,便要冲进火场。
小草忧心不已,他们的居所,是火场中心,离此有百余公尺之遥,里面的温度之高,火势之大,足以让任何生物化作黑炭,兰斯洛跑的再快,躲避功夫再好,想要闯进里面,仍是九死一生的行为,极可能在还没见到枫儿以前,便丧命烈焰之中了。
伸出手来,她想扯住兰斯洛的衣袖,不让他进去,可是,枫儿是“家人”啊!
这么多日的相处,枫儿与他们之间的感情,就与一家人没两样,只要还有一线生机,就不该放弃她不管。
兰斯洛也就是明白这一点,所以才毫不犹豫,要冲入火场救人。
小草深自悔恨,如果不是一己的私心,她决不会放枫儿独自在家,如果自己的能力很强,足以守护“家人”,就不必让兰斯洛独自涉险了。
在此刻,她深深诅咒自己的无能。
“我进去救枫儿,你待在这里,不要乱来。”
“不要去。”
说话的是紫钰,她一直在暗中注意着兰斯洛的动向。
以紫钰的修为,可以察觉方圆五百里内的大气流动,纵火的事,自是瞒她不过。
然而,想起那日公瑾的留言,紫钰不欲多生枝节,累人累己,故索性见死不救,直至兰斯洛要亲入火场,才被迫现身阻止。
“火烧成这样,你进去哪有生路,别做傻事。”紫钰劝道:“再说,这样大的火,里头的人早就没命了,你还进去做什么,节哀吧!”
“不!”兰斯洛坚决地摇头,毅然道:“我可以感觉的到,枫儿还活着,就在那里面。”
“怎么可能的事。”紫钰摇首叹息,“你这么说,根据在哪里?”
“没有根据,只是男人的直觉。”
小草相信兰斯洛的直觉,同样来自山林的兰斯洛与枫儿,彼此心灵之间,有些时候,确实有种难以理解的联系,这是小草亲眼目睹的,再者,为了预防紧急状况,小草曾在屋里做了点布置,只要使用得当,应该是可以多熬一些时候的。
“这种事哪能凭直觉来判断。你不要傻了。”看到兰斯洛仍是一副义无反顾的样子,紫钰知道劝说不成,轻轻一叹,左手按住兰斯洛肩头,真气透入,冲击穴道,令他动弹不得。
“紫钰……你……”兰斯洛吓了一跳,他不知道紫钰会武功,而且似乎还较他为强,不过,这不是争辩的时候。
“紫钰,快点放开我,再不进去就来不及了。”
“我不会放的,在这种情形下去救人,简直是送死。”异于兰斯洛的激动,紫钰淡淡说着:“我不可能让你因为这种傻事而死的。”
“那不是傻事。这关系到一条生命啊!”挣扎的面红耳赤,眼里燃烧着火焰,兰斯洛很努力的传达某种讯息。
的确,那不是傻事。
“亲人遇险,只要有一线希望,不管多渺茫,都要尽力救助,哪怕要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,也绝无悔憾。”
小草很清楚,这是兰斯洛一直抱持的信念,也是他自许为男子汉的矜持,事实上,这种精神,也是人类这种动物,之所以成为万物之灵的地方。
只是,对于生长环境特殊,从小失去父母关爱,不曾拥有过家庭,不曾体会亲情温暖,也没有机会知道亲人可贵的紫钰来说,要她明白这点,只怕是太难了。
“有必要那么激动吗?不过是一头畜牲,下次再买……”
紫钰的话,在瞬间被打断,原本动弹不得的兰斯洛,受到某种刺激,冲开了穴道,重重打了她一耳光。
“枫儿不是畜牲,她是我的家人,家人啊!”充满魄力的呐喊,形成了一道飓风,吹进了紫钰的胸口。
“紫钰!你真的让我很伤心。”兰斯洛的声音很冷静,但语气中的怒意,却教人为之心怯,“你不配哀叹寂寞,因为你连拥有家人的资格都没有。”
丢下了这句重话,兰斯洛抱着湿棉被,冲入火场。
大火起来的时候,枫儿正趴在后院午睡,当她惊觉热浪逼来,火势已一发不可收拾了。
本来,以她矫健的身手,远超人类的跳跃力,要兵行险着,冒险跳过火线,谋求生路,这并非不可行,但野兽天生怕火,看到火头四冒,周围热气逼人,早已慌得没了主意,只有喵喵叫的份了。
野兽毛多,易于燃烧,枫儿迟疑片刻,火差点就要烧上身了,总算及时发觉,厨房里安置了个大水缸,内中盛满清水,可以躲避一时。
枫儿越过几处火堆,钻进缸里,把身子完全浸在水中。
兽人的生命力,远较平常人类为强,所需的氧气,也没那么多,靠着这些优渥的本钱,枫儿得以延续生命。
但是,恶劣的情形,并未改观,随着火焰的燃烧,氧气逐渐消失,而难以想像的高温,使得屋里形同蒸炉,枫儿只觉得周围的水,越趋滚烫,仿佛要把自己煮熟,而脑袋也昏昏沉沉,意识不清,想爬出水缸,却已给煮的没力气了。
水缸倒映外头一片赤红,“啵啵”爆炸声连响不绝,出于野兽的本能,枫儿吓得心胆俱裂,颤抖不已,喵喵喵的哀叫。
“喵──喵──喵──”
若断若续的咪呜,形成步向死亡的鸣奏,枫儿浸在水里,眼前的景物,看来渐渐模糊,如水波荡漾。
这个场景,她曾见过,那时她被浸在水槽里,忽然感觉生命的来源被断,全身给逆走的能源充的几乎爆裂,痛苦不堪的时候,蓦地感觉压力减轻,眼前一片光明,然后,映出了一张男人的脸。
“咪……”恍惚中,原本模糊的影像,在刹那间变得清晰,重映在视网膜上。
“枫儿,枫儿,你没事吗?”
看到枫儿被浸在水里,兰斯洛喜不自胜,他此刻身上被烧伤多处,因为被掉落的燃烧物击中,严重的伤口也有三、四处,眼睛给烟薰的睁不开,肺部也给烫伤,呼吸不顺,眼泪直冒,怵目惊心的血迹与伤痕,诉说了他来此之前的惊险过程。
当发觉缸中人儿一息尚存,由心底涌上的狂喜,遮过了一切的伤痛。
“枫儿,你还活着,太好了……该死,现在还不是道喜的时候。”
一但处理不好,那就是两人一起陪葬的下场,这种死法,不太合兰斯洛的个性。
小草是个随处小心,事事留下退路的人,她一早利用地下室,做了个密窖,以应不时之需,入口便在厨房,兰斯洛推倒水岗,暂时浇熄周围的烈焰,趁机打开水缸下的窖门。
一条条赤红的火舌,不住吞吐,夺人魂魄的热气,犹如风暴,使人生出置身太阳的错觉。
“哪个没血没泪没骨头的家伙,让火烧成这样啊!”
尽管环境恶劣,兰斯洛还有开玩笑的兴致,这也正是他日后成功的要素之一。
窖门开启,兰斯洛正要把半昏迷的枫儿抛下去,一股爆炸的热风,将他们震开,撞在墙上。
枫儿毛多,首先着火,兰斯洛见状大惊,扑上去用身体盖住她,打滚灭火,而就在此时,支撑屋子的主梁断裂,整个厨房刹时塌陷,压向他两人。
紫钰呆呆的站着,脸上热辣辣的,甚是疼痛。兰斯洛临去前丢下的话,让她失了神,也失了魂。
“她是我的家人,家人啊!”
“紫钰!你真的让我很伤心。”
“你连拥有家人的资格都没有。”
一字一句,化作铁锤般的重击,深隽在她心里。
“什么嘛!明明都是为你着想,你还……要不是顾虑你的安危,我又哪用……”她应该反驳的,只要紫钰愿意,她是可以有充份理由的。
可是她沉默了,可以用来辩驳的话,紫钰一句也说不出口,因为,在某个层面来说,那些话的确是她的真心话。
“为什么要为了一头畜牲而……”
这句话,她真的是这么想的。对于兰斯洛为了保护一头畜牲,不惜舍命的事,紫钰显得有些迷惘。
在多次的暗中保护里,紫钰很自然地为兰斯洛所吸引,当兰斯洛面对众多刺客,谈笑用兵,挥洒自如的模样,那种男子汉的英雄气概,实在很令人为之醉心。
可是,在那些之外,有样东西,却是深深嵌进紫钰的心坎,震撼着她的灵魂。
那是当兰斯洛处于劣势,将小草护在背后,独自挺身阵前的时候,那种“为了守护某人而战”的气魄,静静地、慢慢地,以一种不为人知的方式,压倒了所有的敌人。
而刚才,当兰斯洛为了枫儿冲入火场的时候,那种气魄,又出现在他身上了。
到底是为什么呢?为什么,能够为了一个不相干的人,做到这种地步呢?
“因为她是『家人』啊!”说出了与兰斯洛相同的理由,小草低语道,“对大哥而言,他重视家人过于一切,一但他们遇险,大哥会不惜一切的守护,决不让他们有半丝伤害。”
“家人……”
“『已经来不及了』、『太危险了,不要做傻事』,这些话,我们都说得很轻易,可是,当我们被困在火里的时候,也是希望有人来救我们的啊!”忍不住心中的激动,小草的声音有些哽咽。
“如果,今天在火场里面的,是紫钰小姐,大哥也一样会冲进去的,这些事,你应该明白的。”
是的,这些她早就明白了,比起兰斯洛为了守护家人,不顾自身安危的举动,自己的行为,真是太可耻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