艾尔铁诺历五六五年十月 自由都市 沙尔柱
红墙之下,许多人注视着各类布告,交头接耳,窃语不断。
他们倒不全是奖金猎人,在悬赏的告示中,也有以寻人为目的的任务,倘若恰好碰到,那也是一笔意外之财,当然,像这种“寻找故友蔡德统,见人二十铜币,见尸三百银币……”大家心知肚明的内容,那就不在考虑范围了。
“喂!最近有什么好工作啊?”
“亚达市悬赏四百银币,捉三个越狱的逃犯。”
“哈,老弟,不若咱们兄弟俩联手,小小逃犯,还不手到擒来。”
“是,你老兄武功最强,那么有本事,怎么不去把柳一刀抓了,只会在这嚼舌根。”
奖金猎人们交换着工作的情报,在这行,报酬最高的工作,并不一定是好工作。说到底,不管酬金有多高,倘若没命去花,那也是没意义的。
红墙榜上的大陆第一号通缉犯,已经高居榜首三周了,那是雷因斯境内新近崛起的采花悍匪,柳一刀。
这人在雷因斯境内连续作案,专挑贵族、富商下手,出入香闺无数,雷因斯官方几次围捕,都给他逃逸,连相貌也没看清。
怪的是,给采花的妇女,也是模模糊糊,除了一口咬定对方是个大胡子采花贼,其余的相貌、特征都说不出所以然来,有的说胖、有的说瘦,众说纷云,反而使得雷因斯官方更为头痛。
王城内也曾大肆搜捕,但除了抓到一堆想藉名作案的冒牌货,连个影子也没摸着。
雷因斯的富商、贵族们气愤有加,悬赏越加越高,现在已经高达五百枚金币,成了大陆第一淫贼。
“借过,借过……前面这位好心大叔,拜托你让一让好吗?我看不到了……”
红墙下的人群,因为有人强力的挤入,而起了一阵骚乱。
不过,当人们看清骚乱的源头,原本要脱口的脏话,顿时收进肚里。
那是一名留着短发,百灵鸟一般的少女,她穿着一身翠绿的背心与短裙,赤着双脚,光着膀臂,小麦色的肌肤,泛着健康的光泽,脸上挂着爽朗微笑,看来有些迷糊,盯着红墙上的告示,来回搜寻。
周围人们都有些好奇,这样的一个女孩,瞧起来,完全是一副涉世未深的模样,怎么会到这种地方,与人群厮混呢?
“伟大的仙得法歌大神,请您赐给我一件好工作。”
暗自祈祷一番后,少女目不转睛地看着各类布告,想寻找一些合意的目标,嘴里喃喃自语。
“抓杀人犯……这个不行,爱菱打不过人家……驱逐盗贼……这个也不好,没什么把握……保护百斛珍珠送至武炼……这……这种稳死的……寻找市长爱妾遗失宠猫,这个可以接,可是……怎么最近都在帮人找小猫小狗啊!”
看完了告示,少女爱菱无奈地垂下肩膀,有些丧气的摇摇头,脸上表情虽然仍在微笑,却嘟起了小嘴,颇为失望。
从模样看来,爱菱仅是个普通的少女,不过,倘若旁人知道她父亲的姓名,可能会为之大吃一惊,隆·贝多芬,当代第一铸造名匠。
远自九州大战时期,魔界名匠隆·贝多芬的名号,便扬名大陆,名声之广,便是鲲仑的其他角落也有所闻,其所铸造的器物,特别是武器,每件都在战争中随战绩而享有盛名,至于特别制作的魔导器,更是魔导师眼中的无上秘宝,总之,只要是烙有其代表徽印的器物,都有成为黑市拍卖会上压轴宝物的本钱。
九州大战后,一如其他的许多人物,这位名匠从此生死不明。
爱菱是隆·贝多芬的女儿,也有着直承而来的铸造天赋,从懂事起,就立志成为父亲那样的一流名匠,但是,隆·贝多芬却对女儿的志向嗤之以鼻,自始至终抱持着打压的态度。
从小到大,为了向父亲证明自己的能力,除了无数次的争吵外,爱菱不断力求表现,以回收父亲的铸造品为任务,进行一次次的人间之旅。
六年前的一次旅行中,爱菱遇见了当时化名“莫问”的超级剑手,剑仙李煜,两人合作追踪父亲作品之一的黑曜镜,最后,黑曜镜在打斗中炸成碎片,勉强算是完成工作,而爱菱更险些在旅程中丧命,若不是李煜的全力救护,这名立志成为一流匠师的少女,早已在爆炸中成了焦炭。
旅行结束,爱菱着实挨了父亲一顿臭骂,还有连续半年的冷嘲热讽,少女并未因此而气馁,但是,她也发现了自己的能力不足,只会成为伙伴的累赘。
因此,六年里少女乖乖地待在家里,锻炼自己。
去年九月,自认为磨练已经足够,爱菱再度离家,继续六年前未完的“江湖历练”。
要培养一名好的工匠,仅凭优秀的锻造能力是不够的,还要具有卓越的判断、构思,这些都得从生活经验中学习,所以,为了让自己更上一层楼,亲身到人世去历练,增长经验,这是必须的。
而当历练成熟,制作器物的本领也会随之提高吧!
无奈,现实与构想有着许多差别,尽管有心想锻炼,但出来几个月了,却学不到什么东西。
以前,爱菱听说过,初出茅芦的年轻人,往往会到红墙接工作,借此增加经验、名气,所以她这次一出来,也学着别人到红墙下观望,然而,手无缚鸡之力的她,什么工作也接不来,就只能帮人家寻找失物,找些小猫小狗之类的工作。
别说是小风小浪了,这样的生活完全是风平浪静,比起几个月前,见识、思想没半点长进,徒然浪费囊中的旅费罢了。
就在刚刚,还在入城时,对一名病弱老人施予援手,把上趟工作的余额全给了他,事后才发现身上只剩几枚铜币,这下真的要潦倒街头了。
爱菱望着红墙上的告示,嘟起小嘴,长长地一叹。
看来,在增长经验之前,还是得先拥有相当实力啊!
那么,难道自己就真的一点实力都没有吗?
一面对起这个问题,爱菱就为之气结。应该不是这样的啊!自己不是从小就才华洋溢的吗?为什么现在会这样呢?
“算了,还是再去帮忙找找小猫咪吧!”一时间没有解决方法,肚子却不争气地饿了起来,爱菱只好向现实低头,再接一档微薄的生意。
“仙得法歌大神,希望您庇佑这次的动物很好找,拜托拜托。”向自己信仰的神明祝祷后,爱菱伸手揭了布告,往后退到角落,正要转身离开,一张不知从哪飞来的卡片,忽地掉在她头上,把眼睛遮住。
“哇哇!什么东西啊!”少女着实给吓了一跳,但当她抹开脸上的那封卡片,瞧见上头的内容,不禁呆得说不出话来。
那是一份征人布告,大意是征召自由都市境内,乃至于其他国家的英杰,共同在四月之前,前往阿朗巴特山,共襄盛举。
令爱菱眼前一亮的是,布告的下方,特别注明主办单位在自由都市境内各市都有联络处,倘若凭此卡至联络处报名参加,可向联络处索取旅费及相关资讯。
“太好了,这看起来好像很棒啊!”没想到可以轻易地解决食宿问题,爱菱喜不自胜,可是,喜悦过后,她又有些担心,这会不会是广告噱头呢,世上哪会有这么好的事啊?
“喂!可爱的小姑娘,漂亮的小姑娘。”叫唤声在耳畔响起,爱菱转头一望,只看到一双如猫眼般的红色眼瞳。
“哇!”爱菱吓了一跳,退了几步,拉开彼此距离后,才看清对方是个矮个头的胖子,身上的打扮,看得出是常游走于大陆各处的旅行艺人,而那双与猫相似的细瞳,则是雪特人的著名象征。
雪特人是大陆上不太受欢迎的一族,他们天性贪婪、好吃、怯懦,加上有对讨厌的瞳孔,所以处处受到歧视、排挤。
“漂亮的小姑娘,你手上的东西是我的,请把这张邀请函还给我吧!”声音中含着奇异的韵律感,那是因为雪特人常以说书、讲故事,作为旅行大陆的求生技能,习惯成自然之后的结果。
爱菱瞧瞧对方,笑眯眯的样子,不像是坏人,应该没有问题吧!她递还卡片,小声问道:“请问,这是什么东西啊!”
雪特人接过卡片,道:“你说这东西啊?嘿嘿,老实告诉你,这玩意儿可不得了,是寻宝的邀请函啊。”
“寻宝?”听到寻宝这敏感的字眼,爱菱连眼睛都睁大了。
雪特人道:“是啊,只要凭着这张邀请函,就是受邀前往的宾客,路上可以向招待处索取旅费,还供应食宿咧!”
听到有食宿可以供应,这的确是好消息,不过,此刻爱菱的心神,已经全部被“宝藏”两个字所吸引了。
“请问,那是什么宝藏呢?”
“哦!你不知道吗!就是很有名的撒拉脱宝藏啊!”雪特人细数道:“真的很有名喔,传说中,埋藏在阿朗巴特山的千年秘宝,里面包括万枚金币、数不清的宝石首饰、失传的魔法书……嘿!还有特殊的神兵利器,听说还是魔界名匠隆·贝多芬的得意作品呢。”
听到父亲的名字,爱菱不由得惊呼一声,“隆·贝多芬?”
“没错,就是那位大名鼎鼎的特级匠师,只要能拿到一两样他的作品,那就够我发达的了,而这一切呢,都要靠这张得来不易的邀请函。”雪特人说着,将手中卡片得意地又扬了扬。
“布玛的作品?这是真的吗?”布玛是爱菱一族中对父亲的称呼,也就是隆·贝多芬。
难以接受这消息带来的震撼,爱菱心里七上八下,忐忑不安。
仔细回想,父亲确实提过,曾在阿朗巴特山待过一段不算短的时间,当然也曾在那边制作器物,所以,宝藏的存在并非没可能的。
出来了那么久,一事无成,又沦落到花光旅费的窘状,心底其实早萌生了退意,但如果就这么两手空空地回去,不仅会被父亲耻笑,同时对自信满满离家的自己也说不过去。
可是现在不同了,撒拉脱宝藏的消息,无疑是上天指引的一道福音,倘若能把握住这个机会,就可以抬头挺胸地回家去了。
这时候,一个大胆的想法,悄悄地从爱菱脑海里诞生了。
“雪特人先生。”
“咦!”近距离面对少女的笑脸,本应是悦目的景象,可是却不知为何带着奇妙的压迫感。
“有……有什么事吗?”
“我也很喜欢寻宝,不知道是不是能够和雪特人先生一起同行呢?”
雪特人愣了一会儿,仔细地打量了爱菱两眼,从头到脚,最后发出了然的笑声。
“哈哈哈!你……你是和我开玩笑的吧!像你那么漂亮的小姑娘,又不能跑,又不能打,怎么能学人家寻宝呢?虽然上面是有注明要组队参加,但是你……呃!你是和我开玩笑的没错吧!”
爱菱心里无声地叹了口气,嘟起了小嘴。
怎么每个人都这么看不起她?
尽管自己的确没有一身好武功,不能打,动作也不快,可是,爱菱还是可以做很多事的啊!
“组队参加?那么,您打算到哪里找同伴呢?”爱菱口里问着,趁着雪特人转过头去,喃喃不休,手在后头墙边摸索,看看有没有什么称手物件。
雪特人笑道:“当然是能找到有力伙伴的地方啦!”
“什么地方可以找到有力的伙伴呢?”很好,手底传来的触感,好像是某种棍棒类的东西,粗细软硬也没问题。
雪特人不疑有他,还是笑得很开心,“像是武馆、技击赛场,都是很理想的地点啊,如果同行的伙伴武艺高强,在和旁人竞争的时候也会比较吃香……”
爱菱心里默默祝祷,手里握紧了棒子。
对不起了,雪特人先生!
“其实你也不用失望,好买卖什么地方都有,像我本来得到消息,听说暹罗城最近有桩大买卖,可以捞票油水,正要赶去的,只是因为临时拿到了这张东西,管吃管用,才改变主意的,所以我说你……”雪特人说得正兴高采烈,猛然一个回身,正要再说些什么,一块黑影猛地笼罩脸上。
咚!
碰!
重物坠地的声音响起,没待旁人望来,爱菱夹手夺过邀请函,飞也似地拔腿就跑。
对不起,对不起了,雪特人先生,你的牺牲,一定不会白费的,等我从撒拉脱宝藏里找到布玛的作品,一定会酬谢你的。
当然,爱菱一点都没有想到,那时候受害者早就不知道到哪去了,在些许的不安与愧疚中,她很快就把小脑袋转到了别的方面。
“雪特人先生说,要找人同行参加,还说武馆、技击赛场很容易找到强力伙伴,对,就往那边去。”
带着满心的热切,这名刚刚转行成功的小盗贼,消失在街角的尽头。
技击赛场,本是附属于武馆,方便定期考试、弟子们间相互较量的场所。
不过,随着时代演变,逐渐有了新的定义,人们在观赏比赛的同时,相互预测赢家,从赌一口气,慢慢变成有实质意义的赌钱下注,到后来,脑筋动得快的商人,索性将技击场独立为格斗赌局的赛场。
格斗赛有其危险性,艾尔铁诺、雷因斯两国,都是禁止公开举办的,然而,“什么钱都赚”的自由都市同盟,显然是不理这一套。
格斗赛一月一次,订于每月十五举行,而比赛内容会在几个月前就公布,爱好此道的观众等待已久,从数月前就选好自己中意的选手,存好赌金,就为今日放手一搏。
期待再加上赌局的刺激,赛程还未开始,场内气氛便已沸腾。
此刻天色黄昏,正是格斗场一贯的开赛时间。
沙尔柱最大的一所技击赛场内,观众席上的近千群众,鼓噪不安,他们涨红着眼,挥舞手中的彩票,大声嚷嚷。
赛台上,选手们已经摆出架势,如箭待发。
代表蓝方的,是一个身材高大,体型魁梧的虬胡壮汉,浑身贲结的黝黑肌肉上,布满各式各样的伤疤,显示其主人不仅是一个徒具蛮力的莽汉而已。
而红方的代表,是个模样尚称俊俏的年轻人,右臂从肩头到手指,缠着密密麻麻的绷带,好像受了伤;脸上却是一副满不在乎的笑容,还不时向观众席上的少女挤眉弄眼,完全一副轻松自在的模样。
照身材的比例来看,红方甚至可能连蓝方的一拳都接不下,但与常理不同的,那名壮汉却摆出十分谨慎,几乎就是畏惧的态度。
今天的比赛,意义非凡。
沙尔柱市内最大的两家商行,恒兴社、永通会,为了一块土地的问题而大动干戈,双方械斗数次之后,决定以一场技击赛来裁定胜负。
永通会的人脉较广,抢先一步,礼聘来沙尔柱的技击冠军,拥有多次一拳击毙对手纪录的好手,“杀人王”寇克。
他的实力坚强,在附近几个城市内,算得上是第一人。
照理说,这场赛事永通会几乎是必胜了。
恒兴社非常焦急,打算重金礼聘更厉害的高手,问题是,在这种中等以下的小市镇,就算出得起钱,也未必能请到什么厉害角色,更何况是要能胜过“杀人王”的人物。
出乎意料地,在开赛前三天,事情突然有了转机,恒兴社宣称,他们远从艾尔铁诺聘来了高手,一位大有名气的奖金猎人,“逐魔猎人”韩特。
沙尔柱的市民们不太清楚这个叫韩特的外乡人是什么来历,但是,调查结果却让他们知道,自由都市前年对境内猎人排行的时候,韩特名列前五名内,更是前十名中最年轻的一位。
出道至今,捉过的厉害盗匪不计其数,虽然奖金猎人算不上什么光荣行业,但韩特确实是新一代江湖中的知名人物。
此事令民众为之哗然,他们没想到这样的人物,居然会到这个称不上中等的小城市来参赛?
更觉得恒兴社不该把赛事委托给外地人。
“杀人王”的名气虽然响亮,可是,让这名称霸附近三五小城的赛场好手,去面对名扬全自由都市的知名人物,战局不用打就一面倒了,而更重要的,自己投在“杀人王”身上的赌金,也就全部泡汤了。
然而,比赛规则里也没有不许聘外地人出赛这一项,所以,当双方选手正式确立,往恒兴社下注的赌客,三天内以等比级数递增,双方面的烘托,使得今天的赛事备受瞩目。
“快点投降,饶你不死,否则今天赛场将被鲜血染红!”赛钟甫一敲响,代表恒兴社的韩特立即发出豪语,衬托着背后的欢呼,声势大涨。
另一边,他的对手,“杀人王”寇克却摆出十分谨慎的态度,紧守住门户,绝不主动抢攻,显然对韩特忌惮甚深。
“去,男子汉大丈夫,弄出这么一副缩头乌龟样,我真是替你引以为耻啊?”韩特得意地笑着,还一面向后方的欢呼声挥手致意,配合着那张迷人的俊脸,一些女性观众甚至将手帕、领巾之类的物品也抛上台来,台上台下闹成一片。
为了已花下去的赌金,赌客们当然也对寇克的怯懦大喝倒彩,然而,这名壮汉仅是静静地守在赛台角落,双目紧盯着韩特的一举一动。
似乎过足了明星瘾,韩特再度放话,“这么下去太无聊了,我数到三,你再不动手,就让我一招把你了结吧!一……”
张狂的发言,更令背后的支持者为之疯狂,他们高声大叫、大笑,同时更不停地讥嘲着寇克。
“寇克,你这么丢脸,算什么技击高手,若我是你的话,还不如自杀算了。”
“你的杀人王,就是杀自己的意思吗?”
“凭你这货色,哪是人家正牌高手的对手,乖乖认输吧!”
“别丢咱们沙尔柱的脸了,快认输吧!”
韩特半眯着眼,似乎在享受这些喝采,完全不将面前的对手放在眼里,架势狂到了极点。
轰笑、喝骂、嘲弄、尖叫……令本应气氛紧张的赛台,俨然如三流艺人的表演所。
寇克仍是没有动作,在这位身经百战的赛场好手眼中,对方的确派头十足,摆足了身为高手的架子,但以自己长久的经验看来,对方的举动似乎有些做作,很不自然。
照理说,以“逐魔猎人”韩特这样的人物,是没有必要在这种小拳赛上虚张声势的,那么这感觉是……
忽然,寇克有了种假设,而为了印证这个假设,他开始缓慢而不露破绽地移动脚步,往韩特靠近。
“哦!终于下定决心来受死了吗?好,等会儿我就让你开开眼界,见识见识我的得意招数……”韩特一面说着,一面也高高昂着头,摆出倨傲姿态,往寇克迎去。
正当双方将要接触,战斗一触即发的紧张关头,突然,一道小小的身影,从门口一溜烟地窜了进来,躲过守卫的拦阻,也不看清场内的情况,就扯开嗓子,高声呼叫。
“请问……有没有哪位愿意和我组队,一起去阿朗巴特……唉唷!”
话没说完,闹场的少女已经给守卫抓住,然而,因为这一高呼,场内大部份人的注意力登时全给吸引过去,就连台上的韩特也不例外,声音一起,他立刻回头望向音源。
“好机会!”绷紧每一根神经的寇克,见得对手分神,哪敢怠慢,以野豹般的高速冲过去,奋起全身之力,猛地一拳直捣敌人左颊。
“砰!”一声巨响,韩特给结结实实地轰中,连声音也来不及发出,整个身体给拳力带起,高高飞起,直摔出场外,重重落地。
旁边群众赶忙围上一看,只见这名在赛台上不可一世的猖狂小子,竟难看得两眼翻白,昏死了过去。
几名公证快步奔了过来,确认韩特不可能上台再战后,大声宣布,“由于韩特选手昏迷,本次赛事,由寇克选手获胜,依照判定,土地属于永通会所有。”
由于突然的闹场,大部分的人,只看到守卫抓住闹场的小女孩,扔出大门,再回过头来,那位有名的高手已经不争气地昏死在地,给人一拳了结。
这结果与预期中相差太过悬殊,群众们直过了好一会儿,才有反应。
“怎……怎么会有这种事?韩特怎么会输的?”
“发生什么事?刚才到底发生什么事了?”
“好啊!寇克赢了,给钱,快点给钱!”
恒兴社的人惊怒交集,完全没想到会有这结果,他们大声主张刚才遭人恶意闹场,比赛不公,但却无法挽回已成的定局。
而真正欢喜的人并不多,因为在赛前,看好韩特的人占大多数,大部分的赌金也集中在他身上,现在比赛惨败,场内一时间全是哀嚎声,不少人甚至在寻找那昏死在地上的倒楣鬼,想要暗踹两脚泄愤。
赛场一面派人以担架移走韩特,一面也对寇克颁发奖牌与奖金,领奖时,寇克两腿发酸,几乎坐倒。
适才一战,他虽然只挥一拳,但心理上的负担却是超乎想像。
他明白,自己之所以能逆转战局,真正的理由只有一个,不是因为突来的闹场,而是因为这个“逐魔猎人”是个假货。
寇克有自知之明,像自己这种地方拳手,遇上真正的高手,根本走不过三招,对方实在没必要这么故作姿态,直要求自己投降;而那种飞扬跋扈的举动,也与奖金猎人素来讲求实用的战法不同,就是这些,让自己深深起疑。
仔细想想,过去是曾听过有关韩特的打扮,“整条右臂以绷带密缠,擅用左手”,可是,包括自己在内,沙尔柱市并没有谁真正见过这号人物,那么,难道所有在右手缠上绷带的年轻男子,都是韩特么?
这么一想,胆量登时大壮,再趁着对手转头的绝佳时机,全力一击,果然奏功。
“不管赛程中的表现如何,只有最后仍站在场上的,才是真正的强者。”在裁判们锦上添花的夸赞中,寇克学起刚刚“韩特”的动作,高举双手,心里却暗暗感叹。
“好险啊,如果刚才赌输了,现在我大概已经尸横就地了吧,真正的胜负,不到最后,是分不出来的啊!”
的确,不到最后,分不出真正的胜负。所以,寇克并不明白,真正的胜负,是决定在其他地方的。
“唉呀!好痛啊,那头大蛮牛出手就不能轻一点吗?”在后台的选手休息室里,刚刚被寇克一拳击倒的俊朗青年,对着镜中的自己直皱眉头。
“虽然现在不靠脸吃饭,但也许以后会用到啊,还好没有淤青,不然到时候怎么见人啊。”挨了那样一记重拳,他却好似没受什么影响,只是一个劲儿地担心脸上有没有伤痕。
看了又看,青年终于安心,满意道:“好!可以开溜了。”
“你以为你还跑得了吗?”
后方传来怒喝,休息室的门被用力推开,一群人手执棍棒刀枪,来势汹汹地冲进休息室,将青年团团围住。
“咦,这么大排场,怎么你们还有心情摆庆功宴吗?”
“宴你个大头鬼,臭小子,你知不知道你作了什么好事?”
来的人尽是恒兴社的成员,领头的就是恒兴社老板杜魁,他们给这冒牌货所累,比赛输得凄惨落魄,连带所及,诺大商行几乎濒临破产,众人稍稍定下神,立刻想起要找这骗子算帐,不将他斩成肉酱誓不为人。
青年从左到右地瞄了瞄来人,最后将目光定在杜魁身上,道:“知道啊,不过就是输了比赛嘛!胜败乃兵家常事,杜老板何必介怀呢?”
“你说的倒轻松?我们恒兴社被你害得不能翻身了。”一想起输掉的巨额资产,杜魁几乎当场吐血,“你既然不是韩特,为什么当初不讲明?害得我们恒兴社输了比赛,输了土地,还……还……”
“还输了杜老板在场外投下的大笔赌金是吗?”青年微笑着替杜魁说完讲不出口的话,面对愤怒的人群,他面上并无惧色,只是一副“真是抱歉啊”的戏谑神色。
“唉!杜老板。”青年把手一摊,苦笑道:“三天前,我来到沙尔柱,人生地不熟,是你莫名其妙地跑来,也不问个清楚,就一直叫我韩特,拉我参赛,不是吗?”
“那是因为你的右手……”
“那时候,我也提醒过你,不是每个这种打扮的人都是韩特,要你好好想清楚再说,对吗?”
“我……”
“可是你想也不想,就要我替你们出战,那我又对你说,出赛可以,输赢可不敢保证。那时候,可是你一直说没有关系,只要肯出赛就好,其他一切好谈的。”
杜魁给说得哑口无言,当初自己的确是说过这些话,可是,在觅人心急与先入为主的观念下,哪会想到这些话另有玄机?
就此上了这大骗子的当。
“我拿了一半报酬,也很努力为你出赛,谁知道骗不过那头大蛮牛,还挨了他这么一记重拳,对你总算说得上仁至义尽了。”青年道:“从头到尾,我可都没说过自己是韩特,杜老板你不带眼识人,怪得了谁。啊!对了,约定好的酬金,尚欠银币八十七枚,请如数付清。”
青年侃侃而谈,说得头头是道,可恒兴社众人却听得个个七窍生烟,固然他讲的没有错,可是难道事情就这么算了,自己一群人成了冤枉的受害者,还要再付这老千八十七枚银币?
“付你妈的,你有本事下地狱去拿吧!”杜魁呼哨一声,几十名手下一拥而上。
现在比赛已完,这骗子又是外地人,就算把他大卸八块,也不会有什么人过问。
财产已经输掉了,可是若不把他宰掉泄愤,怎也难消这口心头之恨。
“唉唷!欠债不还而已,何必又说粗话,又动刀子,多不给面子啊!”乱刀临头,青年仍不改嘻笑语气,眼神中,只有更深的沈静。
下一刻,令人难以置信,至少是令杜魁难以置信的事发生了,所有前冲的人,还没来得及挥动手臂,只见眼前一花,身体一轻,就这么腾云驾雾般飞了出去。
一时间,但闻“砰砰”、“磅磅”声连响不绝,当杜魁好不容易看清眼前景象,几十名手下有的撞穿了木板墙壁,有的悬挂在屋梁上,还有的直接撞破屋顶,全都正低声呻吟,动弹不得了。
“你……这怎么会……”杜魁惊得说不出话来,待看见那名骗子仍好好地站在面前,一双“真是抱歉啊”的眼神又往自己望来,这才想起来还有一双脚,急忙拔腿奔逃。
甫转身,背后一麻,全身无力地摊倒,却听见那青年笑道:“唉!我常说,干我们这行的,还是多留几样压箱底的比较安全。杜老板,我没说错吧!”
一面说,青年已蹲在杜魁面前,笑嘻嘻地瞧着他。
还是那张脸没错,然而,好像有什么地方变得不一样了。
俊朗的脸上,挂着一抹玩世不恭的笑意,黑色眼瞳中,仍是充满着嘲弄、戏谑,但却不像早先拳赛时的倨傲、低俗,整个人看来神彩飞扬,却又有一种好整以暇的沈静,组合成一股奇异的魅力。
突然间,杜魁知道自己上当了,真正的上了一个大当。
“你……你又说自己不是?”
“唉,杜老板,你听话不听完的毛病,怎么总是改不掉呢?”青年微笑道:“我从来没有说过我是韩特,但是,我也从来没说过我不是啊!”
“既然你是,为什么还会……?”
“因为,奖金猎人也是有自尊的。”韩特笑道:“虽然是上不了台面的职业,但我在自由都市,好歹也算知名人物,怎么能帮你出赛呢?你们两家商社平常都是靠诈欺老百姓赚钱,我骗你一次,心里也说得过去。唉!像『快点投降,否则今天赛场将被鲜血染红』,这么拙劣的放话,平常我还真说不出口咧。”
“可是,传说中你是出了名的爱钱,只要给钱,你连杀手都做的,怎么会……?”
“这就是了。”听到钱,韩特笑得更加“抱歉”:“如果说是杀手,像我这种价位的杀手,杜老板只出两百枚银币聘我动手,难道不觉得有伤在下微薄的自尊心吗?”
杜魁气得险些晕了过去,说什么“一流人物的自尊”,搞了半天,还是为了钱,难怪这人在外界风评不佳,果然是贪财鬼。
“对了,杜老板,你刚才好像说,要取尾款得下地狱去取,是不是?”韩特作出伤脑筋的模样,困扰道:“这可麻烦了,我最近很忙,实在没空下去啊。”
“怎么样,杜老板有没有兴趣替我跑一趟?”
面对那张笑得眯了眼的笑脸,杜魁几乎虚脱,哪里还说得出半句话,乖乖地从怀里掏出可兑换银币的票子,连算也懒得算,直接交上。
“唉呀!真是太谢谢了。”看到票子数目的刹那,韩特的眼睛整个地闪亮起来,“杜老板真是慷慨,祝您旧的不去,新的不来,咱们有空再合作吧!”
“倒了八辈子霉才遇到你这个讨债鬼,再合作,老子下辈子一定当蟑螂。”肚里虽然这么想,嘴上却已没了气力,杜魁翻着两眼,不停喘气。
“铭谢惠顾,您和诸位衣食父母的穴道,十二个时辰后自解。”韩特仍不放过最后调侃人的机会:“当然啦,如果要我现在帮忙解开也是可以的,一人五枚银币,划算吧?什么,大家都没兴趣吗?那就多多保重啦!”
“等一下!”正要出门时,杜魁声嘶力竭的叫唤让他停住脚步。
“杜老板有何见教啊?”
“我不明白!”杜魁喘息道:“同样是收了这些钱,为什么你不帮我打赢这场赛,以你的实力,应该轻而易举的啊,而且,这对你的名誉不是比较有利的吗?”
现在问这些东西,当然无济于事了,可是,他还是忍不住想要问个清楚。
韩特露出个很惋惜的笑容,道:“这个么,只能说杜老板不明白奖金猎人的规矩。”
“什……什么规矩?”
“永远别让其他人猜到你的想法。”
没有再多说一句,杜魁昏了过去,和这种人对话,说什么都是多余。
“韩特,你真是恶魔。”
仿佛听到杜魁昏倒前的心声,韩特微笑道:“我也很有同感呢!”
这边的事告一段落了,可是该做的正事却还没有着落。
刚刚在比赛的时候,好像见着了样熟悉的东西,还不敢肯定,趁着手边无事,就先去确认看看吧!
揉着给人狠捶一拳的小脑袋,爱菱丧气地走在街上。
本来的计画是,到技击赛场找个可靠的旅伴,一起前往阿朗巴特山,哪想到那边的警卫这么不通人情,连话都不让她说完,就把她揪出场外,还用力捶了一下脑袋。
“好痛喔!”头上好像肿起了包,那时候的拳力,让爱菱现在还有些眼冒金星。
其实,警卫看到这么一个模样可爱的女孩,手下已经留了情,倘若他知道,因为这魔鬼女孩的突然闹场,自己听内幕消息而下的赌注,全化作废纸一堆,现在大概会随着一群人追着砍杀祸害的根源吧!
“技击赛场失败了,接下来该去哪里呢?”爱菱瞧着邀请函,茫然若失。
从小生长在偏僻边境,少女并没有多少处事经验,本身的个性又有些少根筋,像这种实务问题,对她来说,真是个大难题。
“雪特人先生说过,也可以去武馆看看,对,就去这里的武馆找一找吧!”到最后,少女还是只能依照旁人的意见来作指标,就目前而言,爱菱并没有能够自我下判断的能力。
有了方向,跟着要面对的问题是,上哪找可靠的武馆,爱菱侧头想了想,决定边找边看,“反正离邀请函的日期还早,慢慢去应该也没关系吧,真的找不到,就一面旅行一面找吧!”
“小姑娘,你想找什么啊?”
一名男子突然拦住爱菱,从浮夸的语调、流里流气的穿着看来,爱菱直觉地体认到对方的不怀好意,糟糕的是,因为刚才的思考,自己居然走进了一条阴暗的小巷子,呼救无门,对方一定也是看准这点,才挑在此时拦路的。
“呃……没什么要找的,您请回吧!”发现对方有动手的打算,爱菱转身欲逃,却发现后方也有两名男子阻断退路,无路可跑。
“嘿!小姑娘,你刚刚在赛场不是要找人作伴吗?我们三个一起陪你,怎么样啊?”男子脸上露出淫秽的表情,眼睛直盯着爱菱纤瘦的身躯。
爱菱一手护在身前,一手却下意识地紧抓着邀请函,缓步后退,想躲避那两道令人不快的视线。
可是后方的两名男子也逼了上来,爱菱无处可退,又找不到突围的空隙,就这么一直被逼到墙角。
“他奶奶的,就是你这臭小娘皮,害得老子输钱。”
“你还算好,我们恒兴社这才叫倒楣,现在什么都没了。”
“不错,就是这闹场的臭婊子和那个冒牌货,可把你家少爷给害惨了,今天瞧我怎么好好整治你。”
“婊子”、“臭小娘皮”,爱菱听得不太懂,只是依稀知道这是骂人的粗话,但他们说自己害他们输钱,这点可实在听不明白了,反正,他们肯定要对自己不利就是了。
偷偷探了探衣囊,可以防身的东西一样也没有,本来离家时带了几件自制的防身武器,但这些日子为了生活,早已经典当干净,又没钱买材料作新的,所以现在真的毫无还手之力了。
“不行,留在这边,等一下一定会很糟糕。”爱菱心里噗通噗通直跳,趁着三名恶人污言秽语,不亦乐乎,觑准了个空隙,拔腿就冲。
“唉唷!”惨呼一声,还没冲个两步,就给人扯住衣领拉回来,摔倒在地。
为首的男子打量着爱菱说道:“瞧这小丫头还有几分姿色,等会儿把她卖给西三巷口的黄胖子,换点钱来,说不定还可以赚回这次的赌金咧。”
听到要把她卖掉,爱菱吓得魂飞天外,拼命想要挣扎,却给三个大男人压住,动弹不得。
“嘿!我说这丫头好像还有那么几斤肉,要不要在卖她之前,我们自己先乐上一乐?”
“好啊,那我就先瞧瞧她到底有几两肉罗!”
狞笑声中,一只粗野大手就要解开少女胸口的扣子。
“别看了,干瘪瘪的,没三两肉的。”
地痞们惊觉另有旁人,全都吓了一大跳,急忙停下手边动作,回头张望;只见一名俊朗青年笑嘻嘻地斜倚巷口,似乎对他们的动作很感兴趣,正是技击场上的那个冒牌货,累他们输钱的另一罪魁祸首。
“如果放着你们不管,也许等一下就有好戏看了吧,可是今天事情那么多,没有看戏的时间,所以只好抱歉了。”韩特微笑道:“卖给黄胖子的提案可以取消了,这种货色,稳亏的。”
发现来人是那个可恨的冒牌货,三名地痞惧意尽消,其中一人更想起输钱之痛,气得大吼一声,从腰间执起棍棒,就往韩特冲去。
“王八羔子,老子宰了你这冒牌货!”
余下的两名地痞正打算跟上,哪知道眼前一黑,那位全力前冲的同伴突然倒撞而回,将他们两人撞倒,三人一起成了滚地葫芦。
另一边的爱菱脱离险境,立即快步跑开,躲在巷子尾端,偷看接下来的发展。
三名地痞莫名其妙的跌作一团,好不容易站起身,正要再往前冲,韩特微微一笑,举起食指道:“问题一,『杀人王』的全力一拳,号称可以击毙奔马,为什么半小时前某个无耻的冒牌骗子挨了一拳,现在却还能在这里大喷口水?”
三名地痞本欲再上,听到这话后纷纷止住脚步。
对啊,杀人王的拳力在沙尔柱非常有名,一般人中了全力一击,立刻就头骨碎裂,当场横死,为什么这个冒牌货一副没事人的样子,还能在这里谈笑风生?
再想到刚才摔的那一跤,三人满腔怒火突然全飞去了九霄云外,浑身打颤,说不出话来。
“非常好,现在是第二个问题。”韩特笑得更加灿烂,可是表现出来的动作却不同凡响,他扬手一击,“轰!”的一响,左面的土墙应声坍塌半边,尘土飞扬,声势怕人。
“问题二,三名本地的好色小地痞,对上了从外地来的超级嗜血杀人狂,五分钟后,还能站在这里的会是哪一方?”
不用太多的暗示,见着那面土墙灰飞湮灭,不待韩特把话说完,三名地痞惨叫一声,仿佛给毒蛇咬中一般,连滚带爬地奔出巷子,头也不回地跑得不见人影。
“闹场的走了,省事多了。”韩特拍拍两手,缓步往巷尾步去,走到爱菱身前,执起少女右手,温言笑道:“小姑娘,面目狰狞的坏人已经不在了,如果你还这副表情的话,很伤人自尊心的。”
爱菱被这么一说,虽然仍不放心,也觉得很是不好意思,见这陌生男子执起自己右手,以为是要行初见面的吻手礼,顺势把手举起。
“这才对嘛!”韩特将头一低,正要碰到手部肌肤时,忽地转过爱菱手掌,盯着爱菱手腕上的金属臂圈直看。
“有……有什么事吗?这位先生?”爱菱心里一惊,就想把手抽回。
韩特让她抽回手,当他再次抬起头时,脸上是一副颇堪玩味的表情。
爱菱有些打不定主意,不知道是要继续留下,还是立刻逃跑,这个人看起来不像色狼,可是,很多事从外表来看是很难说的。
而就在她有决定之前,韩特说了一句让她吃惊的话。
“难怪,刚刚一直觉得很眼熟……”韩特道:“这臂圈是葛萝美金属打造的吧!”
爱菱吓了一跳,葛萝美金属是一种硬度相当高,本身蕴含多种能量的特殊合成金属,通常使用于魔法道具,或特殊兵器的制造,手臂上的两个臂圈,确实是由未开光的葛萝美金属锻造,这名男子能一眼认出来,可以说是相当识货。
“你怎么知道?”
“我就是知道。”韩特露出个神秘的笑容,“隆·爱因斯坦,小名爱菱,小小的未来名匠,初次见面,请多指教。”
被奇袭成功,爱菱真的张大了口,完全愣住。
“原来如此,这么说,你真的是韩特先生啊。”确认了对方的身份,爱菱显得很高兴。
“啊,是啊,没想到会在这种地方碰着你。”韩特喝着茶,满不在意地回答着。
结束了那段奇怪的初会,两人来到城里红墙附近的一间酒馆。
酒馆不算大,客人也不多,柜台左方的小平台上,负责伴奏乐曲的中年侍者,有气没力地弹奏曲子。
周遭客人有的窃窃私语,有的猛喝闷酒,谁也没往那边看上一眼。
这酒馆是本城奖金猎人的集会处,同时兼营黑市交易,也提供一些台面下的情报。
韩特取回了寄放于此地的武器、行李,随意点了一壶茶,预备喝茶聊天。
之所以简单了事,主要是因为他没有打算在此久留,稍后就要离城;而另一个较私人的理由,是这名刚诈欺了一票的吝啬家伙,真的想省些钱。
不过,这算盘好像打错了些,本来只打算喝茶的韩特,没想到这位小客人一进来就连点好几样点心,伙计才一送上来,就立刻开始狼吞虎咽。
看着比预期中暴增三倍的帐单,韩特的脸色顿时有些凝重。
“这女的多久没吃饭啦?早知道就不来这里,随便找个台阶说说话就行了。”看起来很不合高手身份,不过此刻韩特是真的在苦恼,“唔,没关系,等一下要她付钱就行了……不过她好像也没钱,还是以后再向姓李的浑球算钱……”
韩特与爱菱并非旧识,不过,两人之间确实有段因缘。
六年前,爱菱为了追寻黑曜镜的下落,来到自由都市香格里拉,打算聘用“逐魔猎人”韩特帮忙,被歹徒借此骗光了身上的钱,误打误撞,遇着当时化名“莫问”的绝代剑手李煜,两人因此有了段旅程。
之后,黑曜镜成了碎片,当初的目的失败,不过,身在香格里拉的韩特,却受好友李煜所托,代为取回爱菱被人骗走的纪念性饰物,其中,就包括了一套葛萝美金属的臂圈。
“没想到韩特先生的记性这么好。”爱菱道:“那么混乱的场面,您这么瞥一下就认出来了。”
韩特哂道:“普通啦,这是当猎人必备的本能,不算什么。”其实,因为知道葛萝美金属的高价,当初要把这些东西交还时,韩特还着为此实连叹了好几口气。
也就因此,刚才赛事中只是瞥见金属反光,就立刻勾起了回忆,在比赛完结后衔尾而来。
“等一下,照这么说,我不是为了抢东西而来的吗?为什么我要坐在这里,还被这个喂不饱的小鬼讹诈呢?”质疑起原本的来意,韩特顿时有些困惑。
上下打量爱菱几眼,韩特笑道:“还是矮冬瓜一个啊,你这几年一点都没长高嘛,已经进入停滞期了吗?对了,我听李小子说过,你本来面目不是这样的,是用了什么东西吗?”
爱菱指了指项炼上的护身符,道:“以前是用发带的,后来剪了头发,就改用护身符来变化相貌了……”爱菱是矮人族与人类的混血,外表虽然是人形,但眼瞳颜色、耳朵形状,还是与一般人类有所不同,为了在人界行走方便,所以用了某些自制的法具改变相貌。
“韩特先生。”抹了抹嘴巴,爱菱心虚地问道:“请问你,莫问先生……他最近好吗?”少女口中的莫问先生,也就是如今的“剑仙”李煜,虽然已经明白真实姓名,但爱菱始终还是使用初见时李煜所用的化名。
韩特一呆,脑里却很自然地浮现了故友的身影,那是一道披散着银月长发,孤高、骄傲,如绝崖般冷冽,又似雪花般温柔的男子背影,每每念及,总是令他一时无语。
迟疑了半晌,这才回答道:“我想他应该……还活着吧!”
“还活着?”
韩特苦笑,以爱菱的年纪经历,应该是听不懂这句话的真意的,但是,自己却只能这样回答。
这位挚友的生平,让人无论如何都说不出个“好”字,甚至就连“还活着”这样的回答也值得存疑。
他很明白,只怕连故友本身,也弄不清楚自己如今究竟是死是活吧!
“噢,还活着啊……”爱菱轻咬着小指,显然是听不明白话中语意:“那么,他在不在这附近呢?”
“不晓得,以他的习惯来看,就算在,也是找不到的。”
“糟糕,要是能找到莫问先生,就可以和他组成一队了。”
“组什么队?”
韩特微一扬眉,他还记得,刚刚爱菱闹场时,曾提过“组队”、“阿朗巴特”这两个字眼,虽然自己不是很感兴趣,不过听听也无妨。
“就是……”爱菱迟疑了一下。要找个值得相信又有力量的队友,看来没想像中的容易,那么,眼前的韩特先生怎么样呢?
早在初次人界之行时,她就曾经听过韩特的名字了,当时的韩特,仅是个初出茅庐的奖金猎人,却受雷因斯的委托,专门缉拿越过东北边境、擅入人界的魔族,出手既快且狠,绝不留情,因此得到“逐魔猎人”这个名号。
不过,伴随着这个称号一起传至魔界的,就是“韩特的嗜钱,比他的天亟剑法,更似蛆附骨,一旦被缠上,不死不休”的恶名昭彰……
姑且不理后面的那一项,单就实力、名声而论,他都是十分靠得住的帮手,而且,如果是莫问先生的朋友,应该也很值得信赖吧。
于是,爱菱拿出了紧抓手中的邀请函。
“就是这个。”
“哦,我看看。”
当爱菱递来邀请函时,周围立刻有几道好奇、觊觎的目光,往这边射来,韩特不发一言,冷冷地往四周横视一遍,所有存着非份之想的视线登时撤回。
这些猎人大多直觉不错,虽然不知道对方的身份,却感觉得出不是可以轻易招惹的对象,不会自找麻烦。
接过邀请函,稍微一瞥,韩特露出了了然的微笑,“去,原来是这玩意儿啊。”与欠缺江湖阅历的爱菱不同,他一看就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。
风之大陆上有各式各样的宝藏传说,在过往的历史中,基于某些理由,许许多多的秘宝从史册中消失,而湮没在大陆上的某一角落,其中有神兵利器、武功秘笈、失传秘咒、神奇药物,当然也不乏巨额的财富。
追寻着这些宝藏,有不少人沈迷于各色传说之中,为了一个虚渺的梦境散尽家财,终其一生在大陆各地追踪宝藏的消息。
有些喜好寻宝游戏的贵族、富豪,甚至会自掏腰包,邀请宾客共同前往,一偿寻宝的心愿,这张帖子,就是这种活动的产物。
读读帖子的内容,还真写的煞有其事,提供旅费、沿途有专门的服务站……主事者确实为此花了不少心思,耗了不少人力、物力,不管从哪个角度看,受邀者都绝对不会吃亏。
然而,这到底划不划算呢?
“韩特先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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