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42章

        这就是强势文明的文化优势了,就像大唐在万邦来朝的时候,所有胡人都以说汉语和吟诗作词为荣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过区别在于,中国的文人歧视归歧视,你胡人要用诗歌描写自己家乡的风景,那也是你自己的事情,而且写得好的话还会喝几声彩,断不会规定想要写诗歌,里面必须要写什么什么东西。

        这大概就是东西方文明的区别了,对于一帮做惯了强盗的家伙而言,周围的人肯定都是强盗,绝对没有例外,所以只能用强盗的思维思考问题。

        大银幕上的内容还在继续,随着大碗飞水的惊奇效果,朱连魁开始名声鹊起,薪水可以拿到上千美元,也结识了不少朋友。

        然后这里安置了一个小彩蛋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看出来了?真了不起,你以后肯定能成为一个伟大的魔术师,你叫什么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胡迪尼,先生,哈里·胡迪尼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哈里·胡迪尼可以说是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魔术师之一,原名埃里克·韦斯,匈牙利犹太人,13岁的时候跟父母移民到了美国,因为从小对魔术感兴趣,于是在17岁的时候成立了兄弟魔术团,并用了法国著名魔术师,世界脱铐和越狱大师罗伯特·胡迪尼的姓作为自己的艺名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不仅是著名的逃脱大师,1913年的水牢脱逃术让他彻底红遍全美,同时也非常的有技巧,比如当众将大象变没的把戏一直让人津津乐道。

        除此之外,他还是经常打一些玩通灵术的骗子的脸,用科学的手段展示他们的骗术,算是反伪科学先驱。

        当然,也有很多人说胡迪尼名不副实,同时代的许多魔术师对他的评价都不高,《公民凯恩》的导演奥尔逊·威尔斯在看过他的表演后表示,完全谈不上优雅。

        而同时代的魔术大师舍瓦·勒罗伊也认为,胡迪尼的魔术谈不上巧妙,表演的都是别人的魔术,又无法在原版上面进行改良,所以最终效果还不如原版。

        甚至之后还有人说,胡迪尼表演的是逃脱术而非魔术,逃脱术跟魔术是两回事。

        把表演者丢进水牢里面,看着他挣脱镣铐之类的束缚,然后从水牢里出来向观众致意,这个叫逃脱术。

        把表演者丢进水牢里面,眼看着他挣脱不出来,急着像外面求救,于是消防员上台准备敲烂玻璃救人,然而上台后却什么都没做,而是转身脱帽行礼,观众们这才发现消防员是表演者,这个叫魔术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是不管怎么说,胡迪尼表演逃脱术的时候也的确总有很多观众捧场,他的人气非常的高,到后来已经成了美国的一个文化符号,人们在讨论某些人超出普通人的行为时,往往会说“你是胡迪尼吗”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,在《大魔术师》里让胡迪尼出个场,跟朱连魁惺惺相惜,是必然的事情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也是有事实根据的,另一个时空的UP主考证,朱连魁在纽约进行表演的时候,胡迪尼也在,而且当朱连魁拿1000美元月薪时,胡迪尼只有100出头。

        总之,这是个很不错的彩蛋,而且年轻的胡迪尼是基努·里维斯演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同样靠《兄弟》火起来,但又没有科斯特纳和华盛顿那么火的里维斯,稍微接触之后就答应客串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过,电影可以用这些彩蛋让观众笑一笑,但是想要吸引他们掏钱进电影院,还需要在故事上面下功夫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朱连魁很快迎来人生中一次重大危机,他的名气让很多人嫉妒,于是勾结之下,在政府那边买通官员,要以《排华法案》将他从美国赶出去。

        敌人们来势汹汹,即便是霍普金斯上校都没法正面抗衡,只能到处找人想办法,但是没多少效果。

        朱连魁对霍普金斯表示了感谢,感谢他这么久以来,以平等的方式对待自己,还有自己的家人,自己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。

        但霍普金斯不肯就此放弃,冥思苦想之下,被自家仆人无意的一句话提醒了:“一想到这位朱先生,以后只会给他们的太后表演,就让人很不愉快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终于想到解决方法的霍普金斯,激动的来到朱连魁的家里,告诉他不要收拾行李,自己已经想到让他留在美国的办法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朱连魁不太信,以为他只是在安慰自己,但霍普金斯却非常坚定:“查尔斯,你曾给美国带来许多奇迹,现在轮到美国带给你奇迹了!”

        嗯,非常纯正的美式发言。

        李旭另一个时空看的好莱坞大片可不少,整这么几句的台词不过是手到擒来的事情。

        之后么,跟历史上差不多,霍普金斯通过传媒界的朋友,制造出了“慈禧太后要召回她的御用宫廷魔术师”的舆论,让民众发起声势浩大的挽留情愿,其中不乏士绅名流。

        任何时候,舆论都是有用的,尤其是特别大的舆论,总会有上位者想要借机渔利。

        纽约市政局自然是抵挡不住这股舆论,于是市议会最终裁定,朱连魁是特殊人才,不应该被《排华法案》所限制。

        这种情节要放在几十年后的国内电影里面,少不得要被公知们说成是裹挟民意,但是在美国电影里面,那当然是展现了民主与自由——至于《排华法案》是善法还是恶法,那就不用在意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关键是美国人自己也是这么觉得的。

        这算是一个高潮,之后朱连魁的名气越发高涨,霍普金斯觉得可以向国际进军,于是说动他去英国表演。

        没错,那个时候欧洲才是国际社会,美国只能算偏远乡下,而东亚东南亚,那就是不折不扣的蛮荒之地。

        朱连魁跟妻子和孩子商议之后,也就答应了下来——妻子自然是陈冲饰演,她跟尊龙合演过了《末代皇帝》,现在再一起合演《大魔术师》也很正常。

        可惜没有适合邬君梅的角色,要不《末代皇帝》三人组再次合作,也是个不错的噱头。

        李旭本来还打算安排一个白人姑娘喜欢上朱连魁,最后被拒绝,于是抱憾终身的情节,反正历史上是有白人妇女为这位中国魔术师倾倒的例子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是仔细思考后,最终还是放弃了,倒不是因为什么亚男不能配白女的臭规矩,纯粹是因为不符合这部电影的主题。

        朱连魁并没有什么风流多情的人设,这部电影的着重点还是在于,没有一个强大的祖国,海外游子什么都不是,只不过比较隐晦。

        如果多了这么一个情节,有可能喧宾夺主,所以还是算了吧。

        英国这边的剧情就不用多说了,跟程连苏这个假中国人进行对决,而之前说过,朱连魁为什么没有在对决的舞台上出现,是引起了很多猜测的,然而无论是认为赌约合同有问题还是别的什么,李旭通通没有用,而是给出了自己的判断。

        就在对决的前一天晚上,一辆马车来朱连魁驻地并接走了他,而目的地是大清驻伦敦的公使馆!

        “朱老弟就在这里安心呆上一天,等明天过了之后,自然就可以离去。”公使笑盈盈的如此说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这是为何?!”朱连魁自然是又惊又怒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朱老弟常住美国不知道,我们这些人在欧罗巴着实受了不少委屈。”公使当即倒起了苦水,不外乎就是华人备受歧视,让人各种看不起,然后现在难得有个白人冒天下之大不韪的冒充华人表演魔术,那再怎么也是宣传的大清的名声。

        综所上述,朱连魁要是揭穿了对方,自己倒是讨了好处,却将这好不容易积累下来的大清名声给毁了,公使们自然不能允许这种事情发生。

        朱连魁自然是不干的,之前你们不说,现在事到临头了,声势造起来了,却让我退,没这种道理!

        于是唱白脸的副使就出来:“姓朱的,你不要不识好歹,一个变戏法的,就算被人追捧得再多,那也只是个变戏法的,别以为你住在花旗国,大清律就管不了你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无需如此,朱老弟只是打击太多,让他多想想即可。”公使则继续唱红脸。

        然后……就没有然后了,他都被诓到公使馆来了,难道还能闯出去不成?

        因此,第二天程连苏那句著名的台词,就随着英国的报纸传得到处都是:“不是金陵福没来,而是程连苏将他变没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抱歉,查尔斯。”面对终于从公使馆里被放出来的朱连魁,霍普金斯很是歉意地说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没事,”朱连魁摇了摇头,看看他,再看看一起来接自己的妻儿,“我们……还是回美国吧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这必然又会挠到某人的痒痒之处,因为这句话的潜台词是:美国才是我的家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过李旭也不是吃素的,虽然后面的剧情没有再拍,却用文字描绘了出来:武昌起义之后,已经学会了摄影的朱连魁,带着摄影机回到了祖国,并在美国人的帮助下,拍了一部名叫《武汉战争》的新闻类型电影。

        尽管这部电影的胶片最后毁于火灾,但还是有一些片段遗留了下来,而今天中国人所用的历史书上的,关于黎元洪等人的图像,都是来自这部电影残存的胶片。